服务 > 老人服务 > 傅丽仪护理安老院
  • 年届六十五岁或以上*;
    *年龄介乎六十至六十四岁之间的人士,可基于健康及/或社会因素提出申请;
  • 健康欠佳或身体机能衰退,以致日常生活起居不能自我照顾;
  • 无传染病;
  • 精神状态适合群体生活;及
  • 申请入住政府资助宿位者,须透过社会福利署「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」,以确定其服务需要。